第6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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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长恨低下头看着小不点版本的阿难, 好气又好笑地道:“你现在这副小屁孩的模样, 居然好意思管我叫弟弟?”
  “这不习惯了嘛!”
  顿了一下后,阿难又道:“你家阿福的杀伤力太强了,眨眼功夫就让这么多人变成了皮包骷髅的死人,以后还是尽量能不用就不用吧。”
  “知道你是个好妖怪,轻易不想伤人性命。但这些人都是自己上赶着找死,你也提醒过他们了,他们自己不走怨谁呢?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惹犯我,我可是睚眦必报的人。”
  苦笑着摇了摇头后,阿难问道:“对了,你之前是怎么认出我的?”
  “你当街摔个大马趴的时候,系在脚腕上的铃铛露出来了。虽然你换了一张皮,但小铃还是老样子,我一眼就认出它了!”
  “原来如此。”
  “小铃,你不来跟我打声招呼吗?”
  随着应长恨的点名,虎头铃铛自动脱离红色金刚绳结,从阿难的裤管下钻出来,飞到了他面前清脆悦耳地叮叮响了几声,仿佛在说“你好你好”。
  阿福也认出了小铃,它似乎知道自己骷髅头骨的模样不可爱,又变成了那个憨态可掬的泥娃娃,再蹭过来想跟虎头铃铛套近乎。
  小铃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看在应长恨曾经尽力搭救过阿难的情分上,就敷衍似的也冲着阿福叮了两声,把它激动得团团转。
  “话说你怎么也变成小孩子了?”
  “当初取心头血画符元气大伤,养了大半年才能重新化形,法力也更低了。为了自保就向你学习,变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小孩子。”
  “那你什么时候能恢复成年人的模样?”
  “快了,也就是这几天的事。”
  “那这几天我先罩着你吧——阿、难、弟、弟。”
  应长恨加重语气一字一顿地说出最后四个字,眸底藏着一丝促狭的笑意。
  阿难很干脆地微笑点头道:“行吧,风水轮流转,现在换我当弟弟了。”
  .
  御剑逃离的修士走光后,原本热闹非凡的步云山,就恢复了荒芜冷清的面貌。
  锦霞峰顶,满地东倒西歪的尸体中,仙剑日月明与摩宵宫的玄铁匾额,却以一个人字形相互支撑着立在一起。
  阿难下意识地走过去,伸手想要摸一摸自己曾经的佩剑。
  “别乱摸,这可是专克妖魔鬼怪的仙剑,你这种法力低微的小妖轻易触碰不得。”
  神仙的神兵,就是妖魔鬼怪的天生克星。
  妖魔鬼怪的法力越低,遇上神兵就越死得快;法力越高,就能与之周旋得越久。
  应长恨走在阿难身后,一边出声阻止,一边出手抓住他的肩膀,让他的五指停在了仙剑前仅半寸的地方。
  仙剑日月明,当年是明光以稀世金铁加上日精石、月华石共同锻造而成。铸成后剑刃晶亮,光芒耀眼,故此命名“日月明”。
  日光之精,月光之华,共同缔造了这柄仙剑的赫赫威力。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从来没有妖魔鬼怪敢撄其锋。
  阿难的手虽然尚未触碰到仙剑,但是日月明感知到有妖邪在靠近,一线金色神光闪电般亮起,如一枚小型光剑般直接刺向他。
  还好应长恨眼疾手快,再次拎起他一飞冲开,险之又险地避开了来自仙剑的光波攻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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