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后妃杂识(出书版) 第22节(4 / 4)
按照堂亲辈分计算,和硕庄亲王舒尔哈齐之福晋乌喇纳喇氏是大妃的亲姑母,太宗继妃乌喇纳喇氏是大妃的嫡堂姑母,2太祖的继母哈达纳喇氏是大妃的远族姑祖母,太祖的侧室哈达纳喇氏则是大妃的远族姑母。顺便一提,后来世宗雍正帝的原配孝敬宪皇后乌喇纳喇氏虽然与大妃年纪相差很多,但是她们均是都尔希的后代,而且是平辈。3
根据《满洲实录》等记载,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乌喇贝勒布占泰将侄女大妃送至太祖处成亲。当时孝慈高皇后仍然是太祖的嫡室,所以大妃成亲之初是侧室身份。数年后,孝慈高皇后病故,大妃递补其位,成为太祖的第四位也是最后一位嫡室。在《满洲实录》内,大妃被称为“继立之后”,满文作“amaga amba fujin”4,直译为“后来的大福晋”,后世称其为“大妃”。
天命五年二月,大妃因犯窃藏财物、违背汗意等罪,理当处死,太祖因顾念其幼子,故而将大妃废位,与之分居。在《满文老档》中,“废位”之原文满文作“tereci amba fujin ci hokome”5,直译为“自此从大福晋(之位)解任”,其中“hokome”一词有“离开”“离婚”“遗弃”“解任”等意。但是从后来的事实来看,太祖与大妃的矛盾在之后有所缓和,并恢复了大妃的嫡室身份。以至于太祖在崩逝之前,感觉自己行将不起,便“遣人召后迎之”6,这里的“后”即是大妃。
太祖崩逝之后,大妃被勒令殉葬。初修本《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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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满洲实录》等记载,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乌喇贝勒布占泰将侄女大妃送至太祖处成亲。当时孝慈高皇后仍然是太祖的嫡室,所以大妃成亲之初是侧室身份。数年后,孝慈高皇后病故,大妃递补其位,成为太祖的第四位也是最后一位嫡室。在《满洲实录》内,大妃被称为“继立之后”,满文作“amaga amba fujin”4,直译为“后来的大福晋”,后世称其为“大妃”。
天命五年二月,大妃因犯窃藏财物、违背汗意等罪,理当处死,太祖因顾念其幼子,故而将大妃废位,与之分居。在《满文老档》中,“废位”之原文满文作“tereci amba fujin ci hokome”5,直译为“自此从大福晋(之位)解任”,其中“hokome”一词有“离开”“离婚”“遗弃”“解任”等意。但是从后来的事实来看,太祖与大妃的矛盾在之后有所缓和,并恢复了大妃的嫡室身份。以至于太祖在崩逝之前,感觉自己行将不起,便“遣人召后迎之”6,这里的“后”即是大妃。
太祖崩逝之后,大妃被勒令殉葬。初修本《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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