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后妃杂识(出书版) 第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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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御制增订清文鉴》卷3,君类第二,钦定四库全书本,第8页a。
  2《世祖章皇帝实录》卷83,顺治十一年五月癸丑条,《清实录》,第3册 ,第655页。
  3谨按,清代确有“太嫔”之称,可参见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05,“太嫔用彩仗”,《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编:《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802册 ,第825页。
  4《奏恭进所译妃嫔封谥片》,嘉庆二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档案号:03-0200-3945-04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5《国朝宫史》卷8,上册,第138页。
  级较低,她们没有册封典礼,故而不被算作正式的内命妇。1在官方制度上,她们大多随着位分等级较高的后宫主位一起居住,即所谓“随居十二宫,勤修内职”。2贵人的称呼,一般并不是由内阁恭拟的封号,只是使用原姓或其他称号。这种“封号”与“称号”的区别,体现在“封号”为满文意译词汇,而“称号”为满文音译词汇。但是,亦有例外之情况。若一位原本位分等级较高的后宫主位因故被降为等级较低之位分时,即有可能保持原有之封号。如宣宗道光帝之彤贵妃,在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被降为贵人,却仍称“彤贵人”,未将封号剥夺。另外,从咸丰朝中期开始,清廷对于八旗出身且初封为贵人的后宫主位,经常在其为贵人位分时即给予封号。如穆宗同治帝之敦惠皇贵妃,在同治七年(1868年)参加挑选八旗秀女,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被指定为瑨贵人。其“瑨”字满文为“saingge”3,即是封号,而并非称号。这是清后期宫廷的一个重要变化。在皇帝崩逝之后,贵人则成为太贵人,大多以原称号称呼为“皇考某贵人”或“某太贵人”。4
  七、常在
  常在,满文作“cang dzai”5。在后宫位分等级之中为第七位,是庶妃之一,服缎正数在乾隆朝中期之前为九匹,自乾隆朝中期改为十一匹。康熙十六年,清廷将之前后宫位分等级内“格格”一级根据服缎疋数进行拆分,以服九匹缎者为“常侍女子”(kemuni takurabure sargan juse),正式成为清代后宫位分等级之一。之后至迟在康熙三十一年时,已经逐渐改称为“常在”(cang dzai)这两种写法一直兼用,至雍正朝方统一称为“常在”(cang dzai)。
  根据乾隆朝定制规定,常在“无定位”6,即无有人数限制。常在位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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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谨按,其表象之一即没有其等级所穿用的朝服。
  2《国朝宫史》卷8,上册,第138页。
  3《为主事罗霖之女西林觉罗氏著封为瑨贵人事致内务府》,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档案号:05-13-002-000818-004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谨按,清代确有“太贵人”之称,可参见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495,“高宗纯皇帝鄂太贵人薨逝”,《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编:《续修四库全书》,第805册 ,第805页。
  5《奏恭进所译妃嫔封谥片》,嘉庆二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档案号:03-0200-3945-04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6《国朝宫史》卷8,上册,第138页。
  级较低,她们没有册封典礼,故而不被算作正式的内命妇。在官方制度上,她们大多随着位分等级较高的后宫主位一起居住,即所谓“随居十二宫,勤修内职”。常在的称呼也与贵人一样,只是“称号”,而非“封号”。在皇帝崩逝之后,常在则大多以原称号被称呼为“皇考某常在”。1
  八、答应
  答应,满文作“da ing”2。在后宫位分等级之中为第八位,是庶妃之一,服缎疋数在乾隆朝中期之前为八匹,自乾隆朝中期改为七匹。康熙十六年,清廷将之前后宫位分等级内“格格”一级根据服缎疋数进行拆分,以服八匹缎者为“使唤大女子”(takurasara ambakasi sargan juse)。之后至迟在康熙四十六年时,逐渐改称为“大答应”。但是,康熙、雍正二朝之“大答应”,并不仅为后宫主位的位分等级,亦囊括有地位较高之官女子。至乾隆朝,“大答应”则改称为“答应”,方才正式成为清代后宫位分等级之一。
  根据乾隆朝定制规定,答应亦无人数限制。答应位分等级较低,她们没有册封典礼,故而不被算作正式的内命妇。在官方制度上,她们大多随着位分等级较高的后宫主位一起居住,即所谓“随居十二宫,勤修内职”。答应的称呼也与贵人、常在一样,只是“称号”,而非“封号”。在皇帝崩逝之后,答应则大多以原称号被称呼为“皇考某答应”。3
  由于答应这一位分形成较晚,且在前期经常与官女子混同,虽然在乾隆朝时已经将答应作为后宫位分等级之一写入《国朝宫史》,但是在很多场合仍然有意无意地忽略答应。如高宗乾隆帝之祥答应,曾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封为祥贵人,后来因故降为祥答应,最终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以答应位分薨逝,并未葬入裕陵妃园寝;如嘉庆十三年(1808年)的一条上谕中称:“嗣后,凡遇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之祖父及胞伯叔兄弟带领引见时,俱著于绿头牌注明,将此通谕八旗、各部院、内务府知之。”4遍及八级位分等级内的七级,唯独没有提及答应一级;道光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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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谨按,目前尚未在档案中见到过“太常在”的称呼。
  2《为宁寿宫所内御答应初上坟大上坟俱有焚化衣服事致内务府》,乾隆五年二月,档案号:05-13-002-000001-011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谨按,目前尚未在档案中见到过“太答应”的称呼。
  4《钦定宫中现行则例》卷2,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六十三辑》,第98页。
  (1838年),宣宗道光帝下达上谕,授意“将答应每年宫分及每日吃食分例并使令太监女子俱著载入则例”。1可知之前答应宫分亦未载入宫中则例。
  九、官女子
  官女子,亦作“宫女子”“女子”“使女”,一般指被选入宫廷服侍的上三旗包衣秀女,亦即民间所说的“宫女”。康熙十六年,清廷将之前后宫位分等级内“格格”一级根据服缎正数进行拆分,以服六匹缎者为“使唤小女子”(takurasara buya sargan jusc)。之后至迟在康熙四十六年时,逐渐改称为“小答应”。但是,康熙朝之“小答应”,并不仅为官女子的称呼,可能亦囊括地位较低之后宫主位。至雍正朝时,“小答应”则改称为“女子”,方才正式与后宫主位的位分等级分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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