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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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他毕竟不是自虐狂,喝完了冰啤酒,也记得随手给自己点一份外卖填填肚子。
  拿到手才发现自己点的是份粥。
  他以前不爱喝粥,最讨厌那种米粒融作一团的黏糊口感。过去,这种总和养生挂边的东西,也很难出现在他和一群狐朋狗友的备选单里。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东西没那么反感了呢?
  哦,是因为林余喜欢。
  喜欢的还是最廉价的白米粥。
  有那么好喝吗?连生病糊涂了都还在心心念念地呓语。
  一起住的时候,林余倒是也煮过几次,周令喝了,味道还记得,没觉得多特别。
  普通的米,普通的水,普通的人,能有多特别呢?
  肯定比不上他手里的这碗。
  起码,这一碗的价格,够林余喝一年白米粥的。
  想着想着,周令又觉得自己真够无聊,什么时候,他竟然要靠这种东西与一个人比较。
  何况他喝了碗里的粥,发现味道还不如林余煮的。
  有时候,他也觉得,客观来讲,林余这个人,也并不是一无是处。
  至少,他煮饭很好吃,当然,也没有到大厨也比不上的程度,只是——周令换了个更贴切的评价——只是比他吃过的任何一顿饭菜,都要合他的胃口。
  除此之外,其实林余长得也不错,只是不太会收拾。
  尤其是眼皮上那颗随着眨眼若隐若现的痣,光是想一想,就勾得他心头发痒。
  性格……性格也不是无药可救,虽然傻得可笑,但对家人很好,对他……一开始也算得上真诚的。
  而且,相处多了,觉得他那呆呆傻傻的样子,倒也挺可爱,如果养在家里……
  周令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的幻想已经朝着曾被自己嗤之以鼻的方向发展。
  他只是习惯性摸出手机,点开微信,再点开交友app,刷了眼早已没有任何更新的对话框。
  最后,打开新注册的微博,找到那个沉寂得仿佛僵尸号的账号。
  账号里依旧只有最初的几条帖子,其中一条是个本地新闻转载,发的是一些花里胡哨的小学生手工制品,其中一张,就包含之前林余从纸箱里翻出来的旧花瓶。
  两天前,周令喝了冰啤酒,胃里胀得难受,睡不着又不想打游戏,半夜突然神经病一样,搜索了林余满脸骄傲提过的那场手工比赛。
  这种本该无人问津的比赛,能搜出来的结果很少,除了那条一看就是为了凑业绩的新闻,就只有这条微博。
  其实没有任何确定的证据能证明这就是林余。
  而且,这个账号早在十几年前就没有任何新动态。
  可周令还是注册了新账号,像个无孔不入窥视他人生活的变态一样,成了账号唯一的粉丝。
  将那几条不知所谓的帖子又翻了一遍,周令烦躁地丢开手机,仰躺在沙发上,终于承认,没有林余的生活,他还真有点不习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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