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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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送给他了?”宋绮年有点惊讶。
  “与其放在那里落灰,不如给合适的人。”张裕舒云淡风轻地讲。
  宋绮年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觉得,我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现场的声音很杂乱,张裕舒声音不大,却显得格外清晰而笃定,“你放心,哪怕所有人都忘记了,我也不会忘记林惊昼的。”
  宋绮年的视线还在台上,台上的年轻人这会儿正背着吉他,炫技一般地进行着一段吉他solo,他笑得明媚,身体跟着旋律摇摆,演到最后有些忘情,原地在舞台上旋转三百六十度,像八音盒里的跳舞小人。
  宋绮年不可避免地想到林惊昼,她认识林惊昼那一年,他俩都相当年轻。
  她创立蜚声唱片,只不过是酒桌上的一时兴起,就像她读大学的时候,和一帮朋友提议,要做一个音乐节,只请自己喜欢的乐队一样。
  她有人脉,也有闲钱,音乐节办得很好,乐迷朋友问她什么时候再办第二届,宋绮年很潇洒地说,自己已经满意,这次就当是一次惊喜限定乌托邦。
  后来她毕业,因为家里人从事音乐行业比较多,她也有兴趣,一开始做厂牌主理人,后来宋清给她投资,就有了蜚声唱片。
  她签下林惊昼的时候,林惊昼二十四岁,比她小两岁,他很爱笑,又活泼又健谈。
  宋绮年没什么领导的架子,自己本来就喜欢音乐,爱看现场,还爱喝酒。林惊昼那会儿住得离她很近,两人经常晚上一起喝酒。
  但林惊昼挺怪的,看起来特别自来熟,和谁都能打成一片,但其实和谁都没交心。
  等到宋绮年都放心和他喝酒可以喝醉的时候,她对他的过去和生活还一无所知。
  除了音乐,宋绮年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他的日子过得像个苦行僧,物欲很低,除了写歌演出,唯一的娱乐就是喝酒。
  在宋绮年的追问下,她才知道,林惊昼还有个妹妹,在重庆。妹妹是个唐氏儿,没办法一个人生活。
  林惊昼跟她说,想多赚啥钱,这样家里的负担也能轻一点。
  那一回,宋绮年心情挺复杂的,她从小没有为现实问题发过愁,想做什么,家里都会支持。她一拍脑门办音乐节,做厂牌,都有家里兜底。
  宋绮年深吸一口气,她觉得很抱歉,因为蜚声唱片没有给林惊昼提供更多的助力。而且这一年,是网络歌曲走上舞台的一年,大量的,拥有着强记忆点的网络歌曲,成为彩铃下载的榜首歌曲。
  同时互联网兴起,mp3的普及给传统唱片行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盗版音源随手可得,音乐人的利益被疯狂侵犯,实体唱片销量断崖式下降。
  这对于那些还没挣扎出头的歌手来说,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
  这让宋绮年感到厌烦,她是被港台音乐滋养长大的一代,因为父亲的影响,也听了很多优秀的外文歌曲。而现在,只需要一个万能和弦,写一段能够洗脑的副歌,就可以成为一首传遍街头巷尾的神曲。市场也不在乎歌曲制作是否精良,词曲是否精致,他们需要的是热度,传唱度。
  宋绮年很清楚,这样的后果就是劣币驱逐良币。但她就算是唱片公司的老板,也无力改变这个趋势。
  那几年林惊昼过得不容易,他不得不去接更多的商演来弥补版权收益上的空缺。
  但他写歌却对自己更加严格,林惊昼从未说过,但是宋绮年能够明白他的坚持。
  优秀的作品总能被人发现,但林惊昼真的等得太久了。
  宋绮年望着台上的年轻人,突然叹了口气,说:“其实你比我更适合做老板,我没有让林像他那样,看起来这么自由。”
  张裕舒看她一眼,毫不留情地评价道:“因为你太内耗了,我猜你这两天又是想到林,所以开始疯狂内耗反省。”
  宋绮年完全被他看穿,她有点无奈地讲:“我也知道啊,但哪儿那么容易改变呢?”
  张裕舒又看了看台上的人,颇有点无奈地表示赞同:“也是。”
  他俩一起看完了林惊昼的演出,然后张裕舒接了个电话,被姜苑喊去救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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