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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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绮年“哟”了一声:“披头士的歌诶。”
  走近了,音乐声也更清楚,透过人群的缝隙,张裕舒看到林惊昼背着吉他,站在中央,余深在他旁边,拿着一个手摇铃鼓。
  工作人员聚拢着,把中间的圆心留给他们。
  很养眼的画面,两个年轻人,很默契地配合着,奏出旋律。
  余深先开口,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英语发音标准,个子很高,五官深邃。
  “这是余总家的小儿子吧。”宋绮年说,“长得可真帅。”
  人墙太密,宋绮年看不清另一个人:“弹吉他的是谁?”
  张裕舒没说话,只是往前走,沉浸在音乐声中的人们一开始都没注意到他,直到有个眼尖的,发现大老板居然不知道何时出现了。
  人群自觉分开一点,宋绮年跟着张裕舒,挤到前排。
  吉他没有插电,唱歌的两人也没有用话筒,但人群默契地给出一份实打实的安静,仿佛流水,把歌声洗涤得干净透彻。
  林惊昼和余深对视一眼,两个人一同开口,声音意外得很搭,一高一低,像是开了混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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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 these memories lose their meaning
  when i think of love as something new
  春天刚来不久,夜里的风仍有些凉。歌声就在风中起伏,让人有一起跳舞的冲动。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短暂的蓝调时刻,天空成了他们演出的布景,像一块蓝色的玻璃。
  张裕舒安静地站在那里看他,林惊昼看起来很快乐,灯光缀在他的头发上,打出一层光晕。
  看得久了,那光似乎要把他浸透,张裕舒喉咙发紧。
  他下意识抬手,似乎想要捉住面前人半透明的灵魂。
  这一瞬,林惊昼和他视线相交,吉他声音戛然而止。
  时间仿佛也跟着停下一秒。
  林惊昼看着张裕舒,清唱出最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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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my life,i love you more.
  第71章
  张裕舒在原地愣了半晌,旁边的人鼓掌都没影响到他,宋绮年看看他又看看林惊昼,特别八卦地讲:“你要跟我介绍的人,不会就是这个小甜心吧?”
  张裕舒握紧了拳,心跳变得很快。
  下一首歌余深拿起了小提琴,林惊昼的目光滑开,如同一尾鱼。
  前奏一出来,宋绮年就忍不住鼓掌:“绿洲乐队的《whatever》,我喜欢。”
  但第二首歌张裕舒根本没听清,他看着林惊昼按在吉他上的手指,大脑一片空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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