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2 / 2)
“不,我要回学院。”
奚彻下意识皱起眉头——怎么又跟他同路,这也太恰好了吧?可是梦星河喊他去单独谈话的时候,他清楚地记得褚七是被挡在外面的,他不可能听到,除非他有什么读心术。
……世界上哪有这种法术,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奚彻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愣了半天终于说:“你什么时候离开?”
褚炎没有再犹豫,干净利落道:“现在就走。”
褚炎的话让奚彻有种忽然被噎住,甚至喘不过气的感觉——他现在就走,那到时候他们在学院里面见到彼此,褚七会不会觉得是自己在跟踪他啊?这可不好,舔狗变成他了?
在某一瞬间奚彻甚至产生要告诉他自己接下来的目的地的冲动。这种心理不好解释,但很好理解,就算是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总是巴结着他,忽然有一天就不巴结了,还会有一种风险让对方误会自己要巴结他了,是个人都会产生好胜心理。
不过好在他最后还是忍住了,本来就想跟这个人分道扬镳,没必要为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好胜心多生是非。
褚七离开之前,给奚彻留下很多钱,这个行为将他之前发言表现出的骨气和硬气毁得荡然无存。
不过奚彻已经没有额外的精力去管这些事,他从梦星河这里得知,荣九道与逍遥山之间一直有联络这一重要信息点,再联想到荣石那里发现了大敕的花纹和自己前世的供桌,奚彻察觉到一件事——逍遥山中关押的自己的身体,所摆的阵法,荣九道,魅魔,还有更早时候遇到的勾屠氏,他们之间一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并非非要弄清楚事情真相,因为奚彻已经想到了一个最简单粗暴毁掉他们一切计划的办法,那就是找到金混吾。
他前世的三件法宝相生相克,聚则无坚不摧,分则各自为王,聚在一起的时候,任谁法力再高强,都没办法拿它们如何。比如褚七无法在大敕和烛幽形成的大阵中寸步难行,难道是他的法力不够强大么?当然不是,就算是褚炎来了,估计也奈何不了这个法阵。
但是三件法宝中,唯有金混吾——也就是他的本命武器——居于绝对霸主的地位,如果能找到金混吾,直接将刀扔出去,就能破了阵眼。
但是当年自己离世之前,担心金混吾留在人间会被有心人利用,这样强大的武器一旦落入歹人之手,就连他自己也没办法解决麻烦了,所以就给扔了。当时虽然是扔进了九阴山,但是会不会被人捡到,奚彻则完全没有头绪。
这可不怪他,金混吾那是法器,是灵器,它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是被封印,它也能自己挑个喜欢的地方睡觉。阿撒斯在世时,金混吾可能还会乖巧一点,阿撒斯一死,金混吾就是无主之物,它乐意跑哪儿就跑哪儿。
“阿撒”能做到的也只是封印金混吾的能力,不能限制它的行动。
奚彻想到这里,狠狠叹了口气,为什么他的武器都这么不乖,现在好了,他自己想找也找不到了。不过好像找到了也没用,自己当年下的禁制,要怎么打开都不知道,找到了也是一把废刀,除非他能重新变成阿撒斯。
嗯……虽然变不回去了,但是如果能拿回自己那具被困在大敕和烛幽形成的阵法中的身体的话,说不定也能管点用。
奚彻顿时觉得头疼,这不还是那个问题嘛——想找到刀,就要拿回自己的身体;但是想拿回身体,又需要刀把那大阵给劈开。妈的,这怎么都是无解的嘛。
“这就是传说中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吧。”
白虎的声音从识海中传来,听起来精神饱满,甚至还懒洋洋的。奚彻下意识翻个白眼:“谢谢,我早就想明白了,不需要你再提醒。你怎么又醒了,你怎么不装死了。”
白虎不说话,却幸灾乐祸地想,我看你跟褚炎那只臭鸟演戏还没看够呢,我插什么话。
不过不论最终结果如何,奚彻都要回明照神学院一趟,如果能从荣九道那里找到这一团乱麻一样的局面的线头,也是件好事。就是在去的路上他得好好编个理由,怎么对学校的老师们和元廷交待自己在明照天神选候选人大会上发生的事情。好在外界好像对那天的事情并没有过多传言,如果他们都以为自己被选作候选人了,那他不论编什么瞎话都圆不过这个谎去。 ↑返回顶部↑
奚彻下意识皱起眉头——怎么又跟他同路,这也太恰好了吧?可是梦星河喊他去单独谈话的时候,他清楚地记得褚七是被挡在外面的,他不可能听到,除非他有什么读心术。
……世界上哪有这种法术,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奚彻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愣了半天终于说:“你什么时候离开?”
褚炎没有再犹豫,干净利落道:“现在就走。”
褚炎的话让奚彻有种忽然被噎住,甚至喘不过气的感觉——他现在就走,那到时候他们在学院里面见到彼此,褚七会不会觉得是自己在跟踪他啊?这可不好,舔狗变成他了?
在某一瞬间奚彻甚至产生要告诉他自己接下来的目的地的冲动。这种心理不好解释,但很好理解,就算是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总是巴结着他,忽然有一天就不巴结了,还会有一种风险让对方误会自己要巴结他了,是个人都会产生好胜心理。
不过好在他最后还是忍住了,本来就想跟这个人分道扬镳,没必要为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好胜心多生是非。
褚七离开之前,给奚彻留下很多钱,这个行为将他之前发言表现出的骨气和硬气毁得荡然无存。
不过奚彻已经没有额外的精力去管这些事,他从梦星河这里得知,荣九道与逍遥山之间一直有联络这一重要信息点,再联想到荣石那里发现了大敕的花纹和自己前世的供桌,奚彻察觉到一件事——逍遥山中关押的自己的身体,所摆的阵法,荣九道,魅魔,还有更早时候遇到的勾屠氏,他们之间一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并非非要弄清楚事情真相,因为奚彻已经想到了一个最简单粗暴毁掉他们一切计划的办法,那就是找到金混吾。
他前世的三件法宝相生相克,聚则无坚不摧,分则各自为王,聚在一起的时候,任谁法力再高强,都没办法拿它们如何。比如褚七无法在大敕和烛幽形成的大阵中寸步难行,难道是他的法力不够强大么?当然不是,就算是褚炎来了,估计也奈何不了这个法阵。
但是三件法宝中,唯有金混吾——也就是他的本命武器——居于绝对霸主的地位,如果能找到金混吾,直接将刀扔出去,就能破了阵眼。
但是当年自己离世之前,担心金混吾留在人间会被有心人利用,这样强大的武器一旦落入歹人之手,就连他自己也没办法解决麻烦了,所以就给扔了。当时虽然是扔进了九阴山,但是会不会被人捡到,奚彻则完全没有头绪。
这可不怪他,金混吾那是法器,是灵器,它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是被封印,它也能自己挑个喜欢的地方睡觉。阿撒斯在世时,金混吾可能还会乖巧一点,阿撒斯一死,金混吾就是无主之物,它乐意跑哪儿就跑哪儿。
“阿撒”能做到的也只是封印金混吾的能力,不能限制它的行动。
奚彻想到这里,狠狠叹了口气,为什么他的武器都这么不乖,现在好了,他自己想找也找不到了。不过好像找到了也没用,自己当年下的禁制,要怎么打开都不知道,找到了也是一把废刀,除非他能重新变成阿撒斯。
嗯……虽然变不回去了,但是如果能拿回自己那具被困在大敕和烛幽形成的阵法中的身体的话,说不定也能管点用。
奚彻顿时觉得头疼,这不还是那个问题嘛——想找到刀,就要拿回自己的身体;但是想拿回身体,又需要刀把那大阵给劈开。妈的,这怎么都是无解的嘛。
“这就是传说中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吧。”
白虎的声音从识海中传来,听起来精神饱满,甚至还懒洋洋的。奚彻下意识翻个白眼:“谢谢,我早就想明白了,不需要你再提醒。你怎么又醒了,你怎么不装死了。”
白虎不说话,却幸灾乐祸地想,我看你跟褚炎那只臭鸟演戏还没看够呢,我插什么话。
不过不论最终结果如何,奚彻都要回明照神学院一趟,如果能从荣九道那里找到这一团乱麻一样的局面的线头,也是件好事。就是在去的路上他得好好编个理由,怎么对学校的老师们和元廷交待自己在明照天神选候选人大会上发生的事情。好在外界好像对那天的事情并没有过多传言,如果他们都以为自己被选作候选人了,那他不论编什么瞎话都圆不过这个谎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