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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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无他的通风报信,突厥大军不会这样破城。
  王越查出来他身上蹊跷,这件事连康成领也不知情——孔建木传给康成领的消息,说王越决定回京告状,立誓要让康成领下狱,其中添油加醋,也未必不是这桩冤案最大的诱因。
  孔建木违反军纪召妓之事,晏载在城中打探到,传信给我,于是有了去抓华宛儿的事。
  这位花魁口一开始尚硬,用了一些小刑,加上孔建木被捕,认了自己是探子的身份。
  她自称是汉人和突厥人的种,母不详,父也不详,像他们这样的小孩不少,都住在一个村子里面。战乱的时候,突厥人会掳走汉人女子,这些突厥人有的已经成家,有的没有,有些女人就跟了突厥人,但更多的,自觉受辱,生下孩子,扔掉,改换名姓,乃至远走他乡。
  没有打仗的时候,两国交好一些,管得就没有那么严,他们这样的小孩日子就好过一些。
  等到两边有一点摩擦,朝廷管控严起来的时候,突厥人就不能够再进汉地,那些混种生下来的小孩,比平常受到的排挤更重。
  有的相貌跟汉人不那么相像的小孩被打死,扔在街上,官府的人都不愿意管。
  这些跟突厥人有染的女子就住在一个单独的村子里面,村子里面有个“送生池”,石头砌出来的一个小水沟,有些女人生下来孩子,不愿意养,就半夜悄悄摸进村子里面,将小孩放在石头边上,底下垫着钱,就叫送生钱。
  村子里都是女人、小孩,小孩多了,也不分你家我家,一起这样养着。
  到了小孩年纪大一点,就得去外面讨生计,东西不够吃了,不能再住在村子里面。
  但她不是因为讨生计才离开那里。
  在她很小的年纪,仗打起来,这些规矩都散了,村子被突厥人抢光拿光,很多人都跑了。
  她没有跑掉,被突厥人抓住了。
  那时候她才七八岁的年纪,已经生得颜色好看,被突厥人派去城里面做探子。
  被选中的人不止她一个,村里面许多小孩从小就遭到汉人欺负,对汉人比对突厥人还恨,统统被收作了奸细,送往处州城中,乃至有的还去到别的州府,京畿重地。
  “严刑逼供,也不一定就能够得到什么情报,”越往里面走,血腥气越重,我手在墙上拂了一下,沾满了指头的血,心头烦躁,抽出来手帕擦了,“本王不需要屈打成招的探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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