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在年代文里做自己 第67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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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刘金凤时不时的要吃肉,每年还要买衣服,小小相信就原主的性子,肯定会存下更多的钱。
  而以刘大海的性子,就不是什么情谊深厚的人,和刘金凤之间的那点儿姐弟情,肯定是不足以让刘大海无条件的对她那么好的。
  刘金凤做姨太太的时候,虽然后来不受宠,但是也是受宠过一段时间的。
  而且走的时候,不只是给她留了房子和钱,还有院子里的东西,对方很多也没有带走。
  这些东西,能藏起来的,都被刘金凤藏了起来。而不好藏的,像是家具什么的,都被刘金凤卖了。
  后来,张大花的孙子王浩做生意,用的本钱,就是刘大海和刘金凤提供的。对方有点儿运气,很快就赚到了第一桶金。
  也是因此,让张大花婆媳都扬眉吐气了,直接跑到原主面前嚣张。
  那时候原主年龄大了,又一身的病,刘大海嫌弃得不行。
  当张大花表示要嫁给他,他们一家人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刘大海默认了,然后看着原主被气死。
  小小决定找个时间,就去把刘金凤的那些东西都收了吧。
  反正以前她都说了,等她死了,她的一切都是他们夫妻的,不管是房子,还是她存的东西。
  原主给她做了那么多年的保姆,小小觉得,就算是拿走对方的东西,她也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小小出门的时候,用神识扫了一下,就注意到了好多人都在看自己。
  尤其是张大花,居然坐在大门口纳鞋底。
  看到小小要出门,厚颜无耻道:“他叶婶儿,这是要出门呢?我家小浩馋肉了,你看能不能带点儿回来?孩子最近都饿瘦了。”
  小小:“心疼你家孙子没肉吃,就自己去买。每次都到处要,你们家是乞丐吗?
  你们婆媳倒是能不要脸,反正已经习惯了,也不在乎脸面,可是孩子呢?你们想过没?
  孩子现在正是上学的时候,懂事儿了,要是知道自己的母亲和奶奶为了让自己吃口肉,天天在院子里像乞丐一样到处讨要吃的,你说说,孩子还有什么脸面?
  要是被其他的同学知道了,会不会嘲笑你们家的孩子是乞丐出生?他到时候会不会恨你们?”
  “你、你、你……
  叶小小,不就是跟你要口肉吃吗?你怎么这么恶毒,拿我乖孙子说事?
  而且这肉,是你们家老刘答应买的,他可是我家东子的师傅,你还是师娘呢。我家东子没了,你就这样对我们?
  不就是孩子馋肉了吗?你怎么能这么说孩子?
  呜呜呜……
  我不活了。
  东子啊,都怪妈没本事,赚不来钱,让我们小浩吃口肉都不行,还被人家骂乞丐。
  呜呜呜……
  我的东子啊……
  你怎么就走了?丢下我们孤儿寡母的,要怎么活啊?
  我的儿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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