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2 / 3)
焦黑的尸体蜷缩成小婴儿的姿态,紧紧护着怀中漆黑肉块。
蓬蓬回到了她的原点,她变成一只小怪物,恰似初诞时分,终于物归原主。
本来就不该心存侥幸的。我将棺盖阖上,静静地站着,我明明知道结局的。
斯人已逝,但生者还有能为亡者做的事。那就是用贼人的血,来告慰亡灵。
若不是敌众我寡,我早能以命换命。但事实如此,我该想好如何赶尽杀绝。
擒贼先擒王,在府上的时日,我终于推断出,那只匿藏在深宫的老虎是谁。
不是顾岑做伥鬼,为顾纾在后宫打食。而是顾纾做伥鬼,她只是他的附庸。
那个浑身赞誉、从未犯浑的君王,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嗜血的洪水猛兽。
在撞破顾岑与顾纾的私情后,我还有一事不解。那就是顾岑身为一国之君,权势滔天,天下又有这样多的女子,既然他对顾纾抱有畸形的爱慕,愿意为她鞍前马后收拾残局,还要纳一群与顾纾眉目相似的嫔妃一解相思,那他为何不直接去塑造一个顾纾的替身?他完全可以找一个与顾纾容貌相似的女子,利用各种方法,将她塑成与顾纾相似的性子。
比起辗转于数人之中,或者隔三岔五给顾纾善后,找人替代她不是更好吗?
他的所作所为,透着浓浓的违和感,以至于我费尽心力才想出了答案。
因为顾岑是衣冠禽兽,是兴趣异于常人的恶鬼,是以狩猎为乐的疯子。
一百四十一
顾岑从不爱某个特定的女人。与其说他享受爱,倒不如说他享受的是一种感觉。他享受一次新鲜的刺激,一场痛快的征服。除了纳妃的违和感,还能从他宠爱的女人身上看出端倪。
玉贵妃恃宠而骄,会霸占他;苏妃直言不讳,会冒犯他;
锦嫔有勇无谋,会争夺他;我善妒拈酸,会憎恨他。
我们性格上带有极其明显的缺陷,时常会伤及旁人。
而他尤爱看着我们在他深情款款的纵容下,卸下满身防备逐渐沉沦,任凭他攻城略地一言不发,待他完全俘获一颗心的时候,他就会倍感无趣,抽身离去。
他是一国之君,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倘若爱情还是触手可及,未免过于无趣。后宫有许多温顺可人的女人,但他偏不临幸,他的爱只流向难伺候的女人。
不断征服带来的刺激,是任何爱情也比拟不了的。而长公主,她是他的姐姐,伦理的束缚注定她是他征服起来最刺激的女人,顾岑怎么会放过她呢?
顾岑为了驯服这匹最诱人的野兽,用整个后宫作为聘礼,向他姐姐昭示自己隐晦的爱意。顾纾为他的纵容而自鸣得意,殊不知,他才是笑到最后的赢家。
所有人都是他驯服的兽,他手持长鞭,轻慢逗弄着每一头兽。
后宫是他的猎场,失宠或死去的嫔妃是他狩猎展柜上的勋章,孩子不过是他示人的勋章。所以他不在乎子嗣,不在乎情爱,他在乎的,只是自己的感受。
我们这群人被他捧得高高的,所以才会摔得惨痛,濒临死亡。
他很享受游走在危险边缘的感觉,并且不止一次向我暗示他的喜好,他的所知所感。他说他喜欢我的痣,说他喜欢看我笑,也喜欢看我发脾气的样子。他甚至见过我对锦嫔满怀恶意的嘴脸,那时却付之一笑。并非他看不见,只是觉得有趣而已。
这根本不是因爱而生的纵容,这是一场极其明目张胆的挑衅。
李妙语吞下的白色纸团,可能根本不是指皇家,而是指皇上。
最好的情况,是她知道此事与顾岑或顾纾有关,于在死前挑选了不在约定之中的颜色。最坏的情况,是顾岑那时也就在她身侧,李妙语怪异的举动被顾岑提前察觉,于是顾岑命人狠狠击打她的腹部,怕她吞字条传递消息,结果打开来看,却发就只是白纸一张。他将那白纸又塞了回去,难道他不懂拆字游戏?不,他是在挑衅李妙语的同伴。
他是在挑衅我,他命太监监视我守灵,他一定觉得这好玩极了!
会跑会挣扎的猎物,才有追逐的价值。我孜孜不倦地作着困兽之斗,顾岑便下定了决心要我屈服,他给我无尽的财富、无尽的荣宠、无尽的温柔,终于,我松开了紧咬着他不放的口。我在回门那日决意爱上他,他就是从那时起,准备好要摈弃我。 ↑返回顶部↑
蓬蓬回到了她的原点,她变成一只小怪物,恰似初诞时分,终于物归原主。
本来就不该心存侥幸的。我将棺盖阖上,静静地站着,我明明知道结局的。
斯人已逝,但生者还有能为亡者做的事。那就是用贼人的血,来告慰亡灵。
若不是敌众我寡,我早能以命换命。但事实如此,我该想好如何赶尽杀绝。
擒贼先擒王,在府上的时日,我终于推断出,那只匿藏在深宫的老虎是谁。
不是顾岑做伥鬼,为顾纾在后宫打食。而是顾纾做伥鬼,她只是他的附庸。
那个浑身赞誉、从未犯浑的君王,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嗜血的洪水猛兽。
在撞破顾岑与顾纾的私情后,我还有一事不解。那就是顾岑身为一国之君,权势滔天,天下又有这样多的女子,既然他对顾纾抱有畸形的爱慕,愿意为她鞍前马后收拾残局,还要纳一群与顾纾眉目相似的嫔妃一解相思,那他为何不直接去塑造一个顾纾的替身?他完全可以找一个与顾纾容貌相似的女子,利用各种方法,将她塑成与顾纾相似的性子。
比起辗转于数人之中,或者隔三岔五给顾纾善后,找人替代她不是更好吗?
他的所作所为,透着浓浓的违和感,以至于我费尽心力才想出了答案。
因为顾岑是衣冠禽兽,是兴趣异于常人的恶鬼,是以狩猎为乐的疯子。
一百四十一
顾岑从不爱某个特定的女人。与其说他享受爱,倒不如说他享受的是一种感觉。他享受一次新鲜的刺激,一场痛快的征服。除了纳妃的违和感,还能从他宠爱的女人身上看出端倪。
玉贵妃恃宠而骄,会霸占他;苏妃直言不讳,会冒犯他;
锦嫔有勇无谋,会争夺他;我善妒拈酸,会憎恨他。
我们性格上带有极其明显的缺陷,时常会伤及旁人。
而他尤爱看着我们在他深情款款的纵容下,卸下满身防备逐渐沉沦,任凭他攻城略地一言不发,待他完全俘获一颗心的时候,他就会倍感无趣,抽身离去。
他是一国之君,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倘若爱情还是触手可及,未免过于无趣。后宫有许多温顺可人的女人,但他偏不临幸,他的爱只流向难伺候的女人。
不断征服带来的刺激,是任何爱情也比拟不了的。而长公主,她是他的姐姐,伦理的束缚注定她是他征服起来最刺激的女人,顾岑怎么会放过她呢?
顾岑为了驯服这匹最诱人的野兽,用整个后宫作为聘礼,向他姐姐昭示自己隐晦的爱意。顾纾为他的纵容而自鸣得意,殊不知,他才是笑到最后的赢家。
所有人都是他驯服的兽,他手持长鞭,轻慢逗弄着每一头兽。
后宫是他的猎场,失宠或死去的嫔妃是他狩猎展柜上的勋章,孩子不过是他示人的勋章。所以他不在乎子嗣,不在乎情爱,他在乎的,只是自己的感受。
我们这群人被他捧得高高的,所以才会摔得惨痛,濒临死亡。
他很享受游走在危险边缘的感觉,并且不止一次向我暗示他的喜好,他的所知所感。他说他喜欢我的痣,说他喜欢看我笑,也喜欢看我发脾气的样子。他甚至见过我对锦嫔满怀恶意的嘴脸,那时却付之一笑。并非他看不见,只是觉得有趣而已。
这根本不是因爱而生的纵容,这是一场极其明目张胆的挑衅。
李妙语吞下的白色纸团,可能根本不是指皇家,而是指皇上。
最好的情况,是她知道此事与顾岑或顾纾有关,于在死前挑选了不在约定之中的颜色。最坏的情况,是顾岑那时也就在她身侧,李妙语怪异的举动被顾岑提前察觉,于是顾岑命人狠狠击打她的腹部,怕她吞字条传递消息,结果打开来看,却发就只是白纸一张。他将那白纸又塞了回去,难道他不懂拆字游戏?不,他是在挑衅李妙语的同伴。
他是在挑衅我,他命太监监视我守灵,他一定觉得这好玩极了!
会跑会挣扎的猎物,才有追逐的价值。我孜孜不倦地作着困兽之斗,顾岑便下定了决心要我屈服,他给我无尽的财富、无尽的荣宠、无尽的温柔,终于,我松开了紧咬着他不放的口。我在回门那日决意爱上他,他就是从那时起,准备好要摈弃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