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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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叫沈惊。沈从文的沈,惊吓的惊。”
  讲台下的同学们发出阵阵哄笑。
  “神经?”
  “我靠,怎么有人起这种名字啊?”
  “好神经呐!”
  沈惊双手背在身后,忍不住去抠手腕。
  其实他可以分辨出这些起哄并没有恶意,但还是让他有点烦躁。
  沈惊用力去按手腕内侧的烟疤,指甲深深切入瘢痕。
  痛感经由中枢神经蔓延到全身,沈惊用力牵动嘴角,笑得很灿烂:“我的名字是有点奇怪,大家怎么称呼我都可以的。”
  他穿的是小熊印花t恤,俞昼送他的那件。
  柠檬黄色衬得皮肤愈发白皙,左脸颊酒窝分明,俨然是个漂亮又内秀的少年。
  有个扎着高马尾的女孩爽朗道:“你是omega吗?有没有早恋的想法,想实践的话优先找我!”
  同学们大笑出声,就连老师也在一旁笑。
  ·
  沈惊来俞家之前看了很多豪门小说,为豪门生活做了充分准备。
  小说里的高级私立学校格外水深火热,阶级分明,鄙视链严重,全都是不学无术的混子富二代,像他这样的进来基本相当于刀俎上的鱼肉。
  然而实际上的豪门学校和小说里不一样,老师同学们都挺好的,没有过分热情,也没有刻意冷淡。
  总体而言,都是正常人,没一个有病的。
  沈惊舒了一口气,他给自己的校园生活定了一个目标——做正常人。
  要多观察,学习怎么做一个正常人。
  早读课背单词,沈惊看不懂,心里很烦,忍不住去抠手腕。
  但他发现班里其他同学都在读书,没有一个抠自己个儿手腕的。
  好吧,做正常人从戒抠开始,他要控制自己,至少半天不抠手腕。
  ·
  第一节 是英语课,老师全英文授课,沈惊基本没一句能听懂的。
  他坐在位置上干瞪眼,看着讲台上老师的嘴唇一开一合,很不耐烦。
  这人是干嘛的,话真多。
  “沈惊,”老师忽然用中文点了沈惊的名字,微笑着说,“我发现你一直用充满求知欲的目光看着我,那么有请你为大家朗读这首《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沈惊:“......”
  这老师竟然能从他的目光里看出求知欲,和把大粪看成金块没两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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