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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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来听听。”明昭毫不客气的受下,矜持的开口。
  “看见那个鼓没有?”
  “看见了,如何?”县衙闻鼓,摆在那谁会瞧不见?
  “你去敲响它。”
  “你当我傻?平民敲鼓可是要受刑的。”
  平民敲鼓,不管所诉为何,按北朝律法,皆要受二十杀威棒。
  “可,”姜回眸色深深:“你是吗?”
  明昭唇边笑意不改,“我当然是,所以这我可帮不了你。”
  他此行有要事在身,断然不能在此时大张旗鼓的暴露身份。
  “也无需公子亮明身份,只需要足够令县令畏惧的把柄,如此,公子可否相助?”
  明昭笑意微收,盯着她看了一会,姜回坦然与之对视。
  “你怎么猜到的?”
  裴元俭位高权重,这个人能在他面前说为她求情,自然也绝非平凡之人,要么家世煊赫,要么,为朝中重臣,想来,应当是前者。
  不过,眼下她与裴元俭素不相识,自然是不能说的。
  姜回垂眼,落在他腰间偃月佩:“玉佩虽然简洁,用的也不是顶尖的料子,难得的是白玉生髓,恍若皎皎月光流动,此玉天下难寻,绝非寻常人所有。”
  巧的是,这枚玉佩她曾捡到一个同样的,却是一位姑娘所有。仔细看来,这枚佩玉结缀的罗缨,更与那位姑娘珍藏之玉,如出一辙。
  明昭目光落在玉佩,眼中光芒更为灿烂,更仿佛,多了一些温柔,半晌,不舍的摘下来,小心翼翼的放入锦囊中。
  做完这一切,他才静静道:“你是在威胁我?”
  “威胁?”姜回摇摇头,语气温柔:“怎么会呢?我怎么敢?”
  你这分明是敢的很!
  明昭冷静道:“我不帮你,你也有办法的不是吗?”虽是疑问,却含着笃定。
  “是啊。”姜回道,“但,能少些麻烦不是吗?”
  所以,何乐而不为呢?
  “好!我应了!”
  明昭话还未落定,那边喧闹声响起:“县令大人出来了!”
  一行衙役出来粗暴的驱赶出一条路来,一把雕花木椅放在正中,县令身着圆领花鸟青袖长袍束革带官服并乌皮靴从门内走出来,语带威严:
  “是谁在县衙外纵火闹事!”
  “是”明昭正想出声自己扛下,却听得身侧人扬声道:“是我。”
  明昭诧异侧眸,姜回面色平静,百姓如潮水让出一条路,姜回一步步走上前,纤细脏污的赤足踏上漆门。
  “来人,此人火烧县衙,罪无可恕,拉下去处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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