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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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现场?”
  “君家。”
  “什么都没有做。我没有回江州,留在希森市当了便利店员。”
  “你没有尝试回去杀害君闻笛吗?”
  “没有。”
  “2023年3月17日发生在长宁路康合小区的案子是不是你做的?”
  “是我和凌荇一起。”
  “凌荇是谁?”
  “我的女朋友。”
  “在康合小区的案子以后,发生在光明小区、西风小区、康庄小区和金色阳光小区的案子是否都是你和凌荇做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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