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生 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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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句号后陆明霁就销声匿迹一样,路琼点开他微信,正要问他到哪了,字都打完,陆明霁心有灵犀地回复两个字。
  陆明霁:【抬头。】
  路琼条件反射照做。
  陆明霁站在街对面,穿棕色棉服夹克,里面是白色t恤和黑衬衫叠穿,黑裤球鞋,打扮随性又清爽。
  路琼看一眼就笑出来,她让唐慕芮麦青先回,她晚些回宿舍。
  于是俩人就瞅着路琼一路小跑,继而发现陆明霁。
  “真好,冬天是个恋爱的好季节。”唐慕芮抱住麦青的胳膊,下巴抵在她肩膀,可怜兮兮卖惨:“只剩下咱俩相依为命了,你应该不会抛下我吧?”
  “不会。”麦青淡着嗓,转身时带动唐慕芮:“走了。”
  唐慕芮吃完饭就犯懒:“我不想走了,不然麦麦你背我吧。”
  麦青:“你刚还说要运动。”
  唐慕芮:“诶呀女生都是善变的。”
  麦青无情脸:“自己走。”
  唐慕芮跺脚:“臭麦麦!”
  ……
  路琼奔向陆明霁期间,眼睛一直看着他,中途两次停顿避让开车辆,到达终点时鞋尖精准踩住一点他的鞋尖。
  陆明霁对此行为已经免疫,要是魏锦航程桉或者彭靖驰在场,看到他鞋被踩还没有半分反应,绝对会惊掉下巴,大呼不公平。
  陆明霁爱鞋如命,谁要弄脏他鞋,他能把人骂到自闭。
  而现在,路琼说踩就踩。
  路琼到他身边第一件事就是从包里拿出两支玫瑰。
  知道陆明霁要来接她,她就撂下筷子去外面找花店,还真叫她找着,大城市就是方便。
  陆明霁眉稍挑:“两朵?”
  路琼掏出他揣兜的手,五指扣住:“另一朵是哄你的,补偿我今晚没跟你一起吃饭。”
  “不需要你陪。”
  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吃饭还要人陪。
  再说,他又不是黏人精。
  天气冷,手露在外面没一会儿就冻到发疼,路琼熟练地牵着他手插进他外套口袋:“可是我看网上说,初雪要和喜欢的人一起过。”
  陆明霁哦一声:“我不喜欢你。”
  收她玫瑰收快俩月,天天见面聊天吃饭,现在手又给她牵着,还说不喜欢她,三岁小孩都不信。
  路琼随便他怎么嘴硬:“我喜欢你就够了。”
  毫无预兆地卷起一阵冷风,陆明霁响应天气号召似的打个喷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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