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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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会不记得呢。
  时矜那么喜欢陈欲,比喜欢黎曼还要喜欢。
  ***
  时矜做事情总是慢吞吞的。
  吃饭慢吞吞的,走路慢吞吞的,说话慢吞吞的,就连喜欢一个人也是慢吞吞的。
  等她意识到自己喜欢陈欲的时候,已经是分开好久之后了。
  时矜喜欢陈欲。
  喜欢了两年三个月又七天,并且打算将这种喜欢长期延续下去。
  可是时矜对陈欲的喜欢,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
  时矜对陈欲的喜欢成了一种执念。
  她将这种喜欢变成习惯,并渐渐觉得“时矜喜欢陈欲”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至于“陈欲应不应该喜欢时矜”和“陈欲会不会喜欢时矜”这样的问题,她很少会思考。
  因为时矜很笨,她总是学不会计算得失。
  没有人跟时矜讲喜欢一个人要怎么喜欢才算好,时矜只能从言情小说里面找答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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