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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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你问鸟哥怎么会每年都过得这么精彩?
  当然是因为我穿越了!你见过哪个穿越的不会参与进大事,人家水蓝哔——都做到了,没道理鸟哥做不到。好吧,水蓝哔——真的做到了鸟哥我做不到的事情。
  毕竟人类是有极限的。
  地铁,鸟哥,手机.jpg
  总之,这位……嗯……看上去比较……有趣的老绅士,现在是几几年?
  “1991年,好孩子。”穿着相当艺术的老人回答我,“我是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
  ???
  鸟哥的疑惑.jpg
  你是谁?
  “好了,伯德小姐,我想我们得出发了。毕竟莱丽莎女士希望你能够在落日之前回到孤儿院。”
  ???
  我是谁?我在哪?
  不要因为我自称鸟哥就真的意味着我是bird啊!鸟哥我不同意!
  还有,我为什么在孤儿院啊,孤儿院,老邓,这是什么黑魔王开局!还有,你都有空来接我,去看看还在女贞路受苦的破特啊!多么可爱的小鹿,他还在被表哥当球踢呢。
  波特的不赞同.jpg
  行吧。
  正常的购物,正常的二手书,二手袍子,二手天平与坩埚。我没有去那些看上去装饰精美的店铺,而是拐进一个大多都在卖二手器具的巷子。不过,我的魔杖是一手的。
  那个看上去马上就要进棺材的店主给了我一根歪歪扭扭的魔杖,黑刺李,十英寸,龙心弦。他扯出一个笑容,盯着我说道:“魔杖的长短总是与巫师的身高有关,不过也不乏较为短小的魔杖选择身材高大的巫师的例子。无论是黑刺李还是龙心弦都是相当强大的魔法材料,小姐,你一定会成就一番大功业。”
  我谢谢你啊!
  没看到旁边老邓已经因为这句话,黑魔王雷达动了吗?
  我真的谢谢你啊!
  接下来回到孤儿院的路上,我都能感受到身旁时不时投来的意味深长的目光。但是我不在意这些东西,而是不停地抚摸着手上光滑的魔杖,并且希望真的能够从这根小木棍身上摸出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
  真有趣不是吗,魔法。
  晚上,我在水池边上洗我的二手袍子,那个叫做莱丽莎的中年女人就站在我边上。她的发髻梳得紧绷绷的,两颊的肉往下耷拉着,眼睛像一只看上去垂垂老矣的猫。
  “你决定好了吗,派丽可?”
  “嗯,真神奇不是吗?”我把袍子上的水拧干,准备挂进自己房间里。现在这个时间点已经没有几个孩子出来闲逛了,正好用来洗这些明显不属于麻瓜世界的东西。
  鸟哥我啊,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jpg
  莱丽莎没有再多说什么,我和她不熟。谢天谢地,我可不想刚穿越就有个人对我掏心掏肺,这样真的很有种负罪感,总觉得我抢了别人的东西。
  我,派丽可·伯德,一个名字依然鸟类含量超标的见习魔法师,目前孤儿院的王,正在夜色下晾着那件有些旧的袍子。不得不说,鸟哥我啊眼光独到,带着老邓这个一看就不通俗物的老头子在一堆旧物里抢到这件八成新的衣服。
  什么?你问我穿一件旧衣服不觉得难受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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