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 第13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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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犹龙追寻着他新学会的说法,以买活军的口吻来说他的思想,“而文字脱离了神圣性之后,将会立刻进入到百姓们的生活之中,开始反映他们的喜怒哀乐,纵使一开始浅近粗俗,亦不必羞涩,因文字已经不再是‘仓颉造字鬼神泣’一般,拥有神性的东西,完全成为了一种普通的工具。这是好事啊——任何东西,越是神圣,掌握的人就越少,当它人人都可以触及的时候,才会因此变得普通。”
  道理虽拗口,但逻辑是分明的,叶仲韶道,“老龙,你接触到买活军的课本以后,越发是如虎添翼了——以文字而通俗,并不亵渎斯文,而顺文字扩散之势而为,主动化繁就简,不再炫技,不再追求青出于蓝胜于蓝——而是以浅近贴切为主,反映那九成人的生活……”
  “原本的诗词歌赋,是不厌其烦、不厌其巧、不厌其难,如今的话本小说,是不惧其平、不惧其俗、不惧其简——如此,方才是如今的大势!”
  “对!”
  冯犹龙只觉得胸口多年块垒,仿佛都被浇透了,他一下站起身来,四处走动,有些激动地说,“仲韶,说得太好了!这就是《何赛花》的好处啊!这也是贴近百姓的好处,不论是从补贴来讲,还是从身后声名来讲,这都是好处无穷的事情,顺时而动,自然是时来天地皆同力。九成以上的百姓,一下识了字,他们要看什么戏,读什么话本,这是多少的补贴——且这些反映百姓的作品,从前从来无人写的,今日由我等肇始——仲韶,难道你还不明白什么意思么?青史之上,难道还留不下我们一笔?”
  名利双收,人谁不愿?从收入的正当性来讲,买活军这里,已经完全抛弃了理学的影响,公然便承认了欲.望的必要性,叶仲韶既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此时又怎能不心动?而沈君庸竟至于去做账房,尽管他或许还有别的用意,但也足见早已放下了原本的门户之见。
  谁不喜欢钱?谁不想要青史留名?哪怕是只为了这两个,便已能让多少人心动,更何况,冯犹龙所说有理,于创作来说,这是一片完全空白的领域——全新的题材!这是让多少创作者狂喜的东西?难道北调就只喜欢金戈铁马,南曲便只喜欢才子佳人?拓展创作领域,几乎是所有作者的本能!
  郎舅二人对视一眼,已是都看出了彼此心中的意动,又听得书房门吱呀一声,沈宛君走了进来,双目放光,鼓掌笑道,“听君一席话,更胜十年书!冯老之言,我完全赞成!仲韶,你还是辞职太早——我们老习惯,在家闭门造车,不知外头风云涌动。原本你去乡下教书还好,能多增长些见识,知道农户们的变化,现如今一旦辞职在家,耳目便立刻闭塞了起来。”
  冯犹龙这才明白刚才叶仲韶是为何感慨,原来是他辞职太早,以至于不知道《何赛花》在农村的声势,小看了这个对手。听了沈宛君话口,又知道果然沈宛君在戏社之中,说话也有份量,要更改创作方向,并非是只说服叶仲韶、沈君庸便可,只怕还要和沈宛君、沈曼君乃至叶昭齐等才女多番恳谈,他亦是欣然一笑,起身让座,笑道,“沈夫人,惊才绝艳,多年叹服,缘悭一面,日后还要请沈夫人多多指教!”
  沈宛君忙道,“冯老太客气!我是久仰大名,更曾捧读《古今小说》,手不释卷,不想今日在买活军这里相逢,竟可正式相交,还请冯老不吝赐教,多指点我们这些闭门造车的乡下汉!”
  叶家平日的确住在吴江乡下,因此沈宛君如此自谦,冯犹龙自然不免再客气一番,不过的确两人谁也没想到,虽然此前都住在姑苏,而且叶仲韶和冯犹龙还是好友,但沈宛君和冯犹龙却是毫无来往,反而到了千里之外的云县,两人能坐在一起纵论天下文坛大势,可见世事之奇,莫非如此。当下各分宾主坐下,重新议论这创作新风,应当如何实践。
  于文艺而言,最难的其实是提纲挈领,指明方向,这往往也是最令创作者迷茫痛苦的一个阶段,一旦确信了未来方向大势,便自然谈兴大起,各自灵感迸发,又彼此指正,做竟夜之谈都不嫌长久,谈到傍晚,沈曼君、张华清也来了,还有老相识吴氏兄弟,一行二十余人叫了两桌菜来家里,也不分男女,戏社的坐一桌,未入社的坐一桌,可见云县这里民风已颇随意,亲戚男女间混杂来往,已是寻常。
  沈曼君是这群人中最早来云县的,因为她的职业,起到在人脉间居中协调的作用,她对于冯犹龙的看法极为赞成,并邀请他形成文字,向《买活周报》投稿,又指出《何赛花》的成功,的确是由于作者之一张宗子,时常去民间采风,关切百姓疾苦,对于百姓间常见的矛盾、喜悲了然于胸,才有了这样杰出的选材。
  “要反映百姓的生活,自然要去主动采风——这新戏啊,要好唱、好看、好演!”
  “如今这声腔唱的形式,也不必完全废除,可在城镇中上演,赚富商的钱——我们自己的戏班子,在云县这里,堂会也是供不应求,收入不低!”
  “一出戏本完全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去演,下乡的便演道白剧,在城里的还是唱声腔戏,这阳春白雪的东西,也不必一味的摒弃——说白了,可以赚两头的钱,为何只赚一头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极是热闹,恨不得当下便立刻选材去写新剧,沈曼君因就说道,“说起选材,这里倒的确有个新鲜事,据我所知,张采风使是一直很关注的,那便是姑苏城来的一系女娘中,裹折骨缠者很多,现在受到郝嬢嬢的帮助,都在准备放足手术,张采风使是摩拳擦掌,预备就此写一出新式的道白剧,若是冯老有兴,我们为何不也去采风一番,据此写出些讨彩的东西来?”
  这是众人老家的事情,大家自然都是关心的,冯犹龙一听顿时满口答应,叶昭齐道,“这帮女娘我见过的,我们学校里老能见到她们拄拐杖走路。”
  这么说她也想去,冯犹龙便和叶昭齐约定道,“你写一篇,我也写一篇,到时我们比一比,谁写得好!谁输了,便做谁的老师!”
  众人自然大发一笑,如此宴至中夜,叶华生吃不住酒劲,已经颓然醉倒,叫叶家人安顿到小客房去了,冯犹龙还好些,便由叶仲韶亲自送他回客栈去,叶仲韶拿了个玻璃气死风灯笼出来,把水泥路照得雪亮,冯犹龙踩着脚下这平整地面,又望着那一团如小月亮一般明亮的灯火,不由叹道,“仲韶,常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可我今日恍惚分不清了,我们这到底是在云县,还是在天堂?”
  叶仲韶哈哈一笑,和冯犹龙把臂而行,走了一段,忽道,“老龙兄,多谢你!”
  冯犹龙奇道,“多谢我什么?”
  叶仲韶只含笑不语,冯犹龙寻思一回,也明白他的意思,因叹道,“仲韶啊,你就是太在意旁人的言语了,你自昂起头过你的日子便是,旁人的想法,与你何干——”
  话虽如此,但天下间能完全不在乎他人看法的人,又有几个?便连冯犹龙,不也被小说家、戏曲家的称呼给迷得团团乱转吗?叶仲韶原本过的是没有任何人能指摘的生活,唯独的瑕疵,只是几次科举均未中第而已,来到云县这里以后,不到一年的光景,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他自然也怕受到老友的非议。
  叶华生、冯犹龙二人,一个是族亲,一个是老友,非但没有片语指责,反而是羡慕、跟进,这给叶仲韶的精神显然带来了极大的宽慰,他长叹了一声,道,“老龙,你有所不知,我和若思只怕是要绝交了。”
  袁若思是叶仲韶至交,如亲兄弟一般,两人从小在一家长大,及长,叶仲韶方才归还本家,冯犹龙也记得,叶家和袁家定有一门亲事,看来便是叶昭齐和袁家子了。叶昭齐不情愿嫁给此人,冯犹龙只看戏便知道了,但没想到居然已经到了写信退亲的地步——再一想却又是十分合理的,以叶仲韶的性格,不可能拖着袁家子不放,既然亲事已经不成,那就必须要早日说明才好。
  他道,“其实此事也未必没有转圜的机会——昭齐现在到底还小。”按说,拖个十年是不成问题的,其实可以先写信说明原委,故意凸显自家的无奈,暗示袁家主动退亲,也免得坏了双方的和气。
  叶仲韶道,“本来是可以的,但既然写了这本戏,那就不得不说实话了。”
  冯犹龙一想也是,叶昭齐的心理,在戏中是十分昭然的,说实话,袁家虽然生气,但不过一时,若是这般玩弄小巧,愚弄人心,那两家是真要反目成仇了。
  因便宽慰叶仲韶道,“此事实在已和你无关了,既然已经来了买活军这里,仓促间也难走脱回去,那便只能按本地的规矩行事。那么昭齐一定是只有23岁才能成亲,便是你愿意,官府也不愿意让她提早完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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