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离婚后我重生了 第9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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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这个项目启动的时候商业所就将文雨划到那边去了,从辅助员直接跃升成了副社长呢。
  怎么现在又不确定了?
  苏婉直觉跟二哥有关,文雨也没明说,很快就走了。
  高挑漂亮的混血姑娘终于离开了,整个市场的人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然后就问苏婉,“你录取什么了?是要去别的单位了吗?”
  众人那叫一个好奇啊!
  他们还记得那个混血姑娘是商业所的,因为来过这里一次,先前就问过了。
  所以,由她来通知苏婉,还说什么国际部……
  天啦,苏婉不会也要去商业所上班了吧!
  这……
  祖坟冒青烟了呢,直接从柜台上升到商业所。
  多少人一辈子求都求不来的高度。
  唉哟喂,是苏婉那个对象的功劳吧。
  没想到啊没想到,当初苏婉跟周子明分手,多少人暗中说她傻,结果呢,人家另攀了高枝,还直接鱼跃龙门了呢。
  商业所啊,说到底他们副食品公司也是归那边管的。
  所以,以后再见苏婉这个小姑娘,是不是得点头哈腰地叫一声领导啊!
  苏婉:“一个杂志社,新开的,正在筹备当中,上周去面试,通过了。”
  苏婉没有故意将杂志社的背景说出来,没必要。
  大家一听,暗中松了一口气。
  还好,不是商业所,不然以后再见面这关系还不知道咋处呢。
  毕竟苏婉是他们这里最小的后辈,平时她都是称呼大家叔啊婶的,再不济都是姐跟哥。
  现地一跃成了头顶上的领导,她再叫你叔跟婶,你诚惶诚恐地还答不答应呢?
  就有人说:“杂志社也是好单位呀,坐在办公室里挥动笔杆子,可比我们在柜台上劳心劳力磨嘴皮子强多了。”
  众人纷纷点头,是这么个理。
  还有人问,既然是新开的杂志社,那还招人不?
  家里的弟弟妹妹、堂姐堂弟什么的,总有人没工作,或是工作不好,要是有机会,都想去试试。
  苏婉:“目前还不清楚情况,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肯定过来通知大家。”
  众人纷纷点头。
  这会,曾爱华说:“想进这个杂志社你们得多费点心思了,这是商业所办的,要会英语才行。”
  苏婉虽然没有将她应聘杂志社的事情说出来,但是曾爱华还是知道的,因为同在一个工位上,有时候她闲下来的时候也会看英语书,曾爱华一问,也就知道了。
  商业所开办的杂志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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