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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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龙乃是元素的化身。
  元素之力向来都是神灵才能掌握的权柄,只有巨龙骑士身为巨龙的伙伴,才有资格动用元素之力,展现神灵一般的手段,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僭越这道天堑。
  但就是这道凡俗与神灵的天堑,却被罗素以领悟剑法的形式,彻底打破。
  呼呼。
  锰钢龙从鼻孔里喷出了两道龙息,宣泄自己心中复杂的感慨,这一刻它对罗素心生畏惧。梅林伯爵敏锐的感觉到了伙伴的心思,因而心中愈发震撼,自己的这个外孙,可堪称为准巨龙骑士了。若说影焰巨龙是大公国的真神,那么罗素就是一尊次神,仅次于神。
  “难怪……掌握了元素之力,谁还愿意花心思,在飞龙骑士的小小手段上面?”
  梅林伯爵有些可笑的想到。
  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嘴硬:“剑法奥义虽然精妙,但多一点技法傍身,并无坏处。”
  “我知道了,外公。”罗素微笑应道。
  随即黑油龙一声咆哮,振翅飞向远处,留下罗素的声音回荡:“外公,我去周围逛一圈,找找雪魔,很快回来。”
  开启雷霆增加技术,罗赛的速度快如闪电。
  呼啸着飞入雪原深处,并且很快就锁定住了一头在雪原上慢悠悠游荡的雪魔,周围还有大批的雪鬼簇拥。
  “运气不错!”
  罗素哈哈一笑,豁然进入战斗状态,流星蝴蝶剑高高举起,奥义·雷之剑再度降临。
  滋啦!
  仿佛雷霆的主人发怒,雪魔毫无还手之力便被罗素击溃,跳跃的闪电以雪魔为中心,不断向四周辐射,将大批的雪鬼电得焦糊,随风湮灭成灰烬。
  斗气御剑施展,一颗冰魄珠和大批冰霰珠,便叮叮当当落进罗素的口袋中。
  “我赚钱啦赚钱啦,我都不知道怎么去花,我左手买個诺基亚,右手买个摩托罗拉……”
  罗素一边哼着歌,一边闪电连击,将所有雪鬼都清除干净,不留下任何一颗冰霰珠。
  这些都是钱!
  金币!
  “罗素,你哼的什么歌呢,好难听呀。”独角兽宝莉,在心灵中吐槽着罗素的品味。
  “这首歌就叫《我赚钱啦》!”罗素哈哈大笑。
  虽然宝莉觉得难听,但罗赛却听得津津有味,还发出了龙吼声,来为罗素喝彩。
  “乖,还是我的罗赛懂我!”
  “吼!”得了褒奖的罗赛,直接在天际上一个螺旋打转,然后又仿佛失事一般如树叶漂浮往下跌落,跌到一半再猛然拉升,完成一次旱地拔葱机动。
  这都是罗素闲着无聊,教它的战斗机的机动动作。
  什么旱地拔葱、落叶飘,什么钟声、滚筒,还有什么伊梅尔曼、眼镜蛇机动、佛罗洛夫脉轮等等。
  飞行途中觉得无聊了,又或者兴奋了,罗赛就会耍一耍这些动作。
  双足飞龙在空中的灵活性,比战斗机高出了无数倍。而且支撑双足飞龙飞行的不是翅膀扇风,而是魔力喷涌。所以罗赛可以做出任何复杂的高难度动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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