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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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许实在看不下去,“想问就问。”
  洛凌侧目,“什么时候同居的啊?”
  江许回答,“今天上午。”
  洛凌讶异,“今天上午刚同居,现在就把指纹录好了?!”
  江许不想理他,直入正题,“你今天来干嘛的?”
  总不能是遛狗遛到这里来的吧?西天取经啊……
  洛凌想起正事,又陷入悲痛,絮絮叨叨跟江许说了一路。
  江许把门打开,让他进去。
  前脚还在哭哭啼啼,后脚踏进偶像的家,洛凌瞬间恢复正常。
  江许大概明白了,“就是说你养的金毛把你爸珍藏的一整面墙的酒都给打了对吧?”
  洛凌点头肯定,说是自己要先把狗送给他养几天避避风头。
  “我爸现在一看见狗就来气,还差点把我卡给停了。”
  江许扭头看一眼,正在和小金毛握手的思思,觉得思思好像还挺喜欢小动物的,想了想还是同意了。
  “行,那我帮你养几天。”
  临走前,洛凌一步三回头,“我儿子是赛级的,爸妈都是世界冠军,他很聪明,但是才不到一岁比较活泼好动,还会开门。”
  “会开门?”江许诧异。
  洛凌:“对,大门不会开,会开那种卧室书房之类的小门,你家里要是有什么贵重物品记得放好,虽然我也赔得起,就是得先提醒一下。”
  江许表示知道了。
  送走洛凌以后,江许回去,正好看见思思和小金毛满屋乱跑。
  江许把他叫住,“思思,你别胡闹了,把家里弄乱了怎么办?”
  思思可怜巴巴地望向易辞。
  易辞无奈一笑,“没事让他玩吧,弄乱了就找阿姨来收拾。”
  得到易辞许可的思思朝江许比了个鬼脸,一溜烟跑走了。
  江许苦笑,觉得思思是越来越放肆了。
  -
  晚上睡前,江许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依旧毫无睡意。
  白天忙着搬家他的精力全被其他事占据也就渐渐忘了那回事,可等晚上夜深人静,他的大脑又不受控制地被易辞可能是没有腺体的omega这件事填满。
  观察一天下来,他确实看出来易辞后脖颈有一个若有似无的疤,但是痕迹很轻,还不如蚊子包明显。
  而且之前他问易辞的时候,易辞只是轻描淡写地告诉他这是摔倒后不幸留下的疤。
  深思一整晚,江许始终没能找到答案,最后在后半夜混混沉沉地睡了过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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