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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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高中后,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我拿到了三份奖学金,除了帝国英才奖,还有皇家青云奖,以及当地官府的奖学金。
  作为一个私立学校为什么没有学校内部的奖学金,全部都是这种官方的奖学金呢?
  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中,都有学校提供的奖学金。
  这就不得不提帝国的一项法令,即“禁止个人慈善法”。
  是的,在当今这个时代,个人的慈善行为是被禁止的。
  搞慈善自然不会受到处罚,但会被叫停,如果叫停后依旧进行慈善,那就要被罚。
  之所以会有这个规定,取决于百年前的一起大案,引发了极大的思想风波。受捐人面对捐助人时,到底能不能保持人格的独立。
  恩重如山,恩深似海,有恩报恩,这是自古以来就传下来的思想。
  当一个人是另外一个人恩人的时候,如何保持平等的地位,尤其是那些本就在社会地位上远远超过受捐人的捐助人。
  仅仅因为短暂的困难,就可能在往后的一生中,都要受到压制,这实在是太过不妥。
  于是法令之下,彻底断绝了这种个人对个人的捐助。
  在帝国中有一项针对某些人群和组织的税收,称作“慈善税”,这项税收专款专用于各种由于意外所需要接受捐助的人或者组织。
  孤儿院就是其中之一。
  如果一定要子民感谢一个人,那还是感谢国家这个抽象的存在吧。
  我的高中时光依旧如同我过去的十几年那样平淡,波澜不惊。
  我依旧学习着那些让人惊叹的艺术和运动,但我很少显露,唯有学习成绩,我不愿意做那些小说主角的控分行为。
  于是我总是挂在那份榜单的最上面几个位置。
  我的人生很普通。
  妹妹则很不一般,她学习成绩既不吊车尾,也不优秀,很中规中矩,但相比她在学校的知名度来说,这份成绩有些不般配。
  她在男生中依旧受欢迎,但让我奇怪的是,她在女生中同样受欢迎。
  从高二开始,她便有些不对劲,总是神秘兮兮的,和她那几个好朋友一起窃窃私语,妈妈去问她发生了什么,她总是搪塞也不说话。
  这让爸爸妈妈都很是担心,认为妹妹的青春叛逆期终于到来了。
  于是在一个午后,他们找到了我,爸爸很是担忧的说道:“儿子,你妹妹从小就听你的话,现在她什么事情都不和我们说,你知道她最近有什么不对吗?”
  我放下手中的书,回忆了一下妹妹的行动轨迹,轻声道:“爸爸妈妈,我觉得你们现在不用太过担心,灵儿每天晚上八点前都会回家,她不在我视线中的时间只有下午六点到八点之间的两个小时。
  根据我的了解,她这两个小时基本上都在闺蜜家里,并没有去过不该去的场合。
  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我会和你们说的,灵儿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你们不必太过担心。”
  我决定去和她的闺蜜谈谈。
  高中的单纯女生,很容易套话,而且我一向很冷,在许多人看来有些不容易接近,妹妹的闺蜜或许是害怕我的,在我略微吓唬一番后,就如同倒豆子一般,把能说的,不能说的都告诉了我。
  谈话的结果有些出乎我的预料,妹妹有了喜欢的人。
  原来是春心萌动,我微微点头,已经十七岁的大姑娘,再过一年就到了法定的婚龄,这不算是大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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